租赁合同的签署是否生效
杭州萧山刑事律师
2025-05-27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租赁合同的签署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。首先,合同双方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,即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,承租人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。其次,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,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双方签字或者盖章,并且出租人交付租赁物,承租人交付租金。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,租赁合同才会生效。如果存在一方的主体资格不合法、内容违法、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无效情形,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。因此,在签署租赁合同前,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,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453条规定:行为人可以以租赁的方式取得他人的物的使用权,并支付租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456条规定:出租人提供租赁物,承租人提供租金。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455条规定:行为人没有合法的主体资格;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违反;损害国家利益;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;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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